各學院:
清明假期將至,為維護學校的安全穩定,保障假日期間學生的人身財產安全,避免發生意外事故,根據教育部及學校有關安全管理工作規定,現將有關安全事項通知如下。
一、工作內容
1.落實節前安全教育管理工作。各學院要在放假前組織各班級開展各類安全教育活動,提醒學生牢固樹立“安全第一”的思想,增強安全意識,學習和了解基本的安全常識,提高自我防范能力。特別是要注重預防傳染疾病,道路安全、火災和食物中毒等惡性事故的發生,避免被騙、被盜。
2.明確假期學生去向。節前要對學生假期去向進行登記,對留校學生、返鄉學生(或外出旅游、參觀、學習)、校外走讀學生提出明確的紀律要求,采取有針對性的管理措施。要準確了解假期返鄉學生的去向和聯系方式,要指派專人負責假期留校學生的管理和服務,保證留校學生安全有序地學習、生活,每天晚間對留宿學生進行點名。提醒學生嚴格遵守學生公寓管理規定。
3.堅持正確教育引導。要充分認識國際形勢的敏感性和復雜性,堅持正確的宣傳輿論導向,教育學生樹立正確的愛國主義觀念,教育學生移風易俗文明掃墓,防范火災發生,自覺保護環境,不組織、不參與封建迷信活動。做好輿情信息的搜集匯總和上報工作。
4.做好值班工作,強化安全信息溝通。各學院學生工作領導小組要安排好假期值班,建立完善“宿舍—班級—學院”的信息反饋體系,開展好“宿舍晚點名”工作,確保信息反饋的全覆蓋、無盲區。值班人員要做好值班記錄,確保能夠在第一時間掌握突發情況的相關信息,爭取工作主動權。假期中,學生工作人員要切實做好學生宿舍區及“學子安心”總值班室的值班工作。
二、工作要求
1.突出教育重點。各學院要認真領會學校學生安全教育的重點內容,做好學生分類管理,全面細致地開展好教育工作。切實做好假期值班工作,準確把握學生思想動態和行動去向。
2.關注特殊群體。要加強對家庭遭遇重大變故、考研(調劑)失敗、情感危機、學業與就業困難、性格孤僻、身體疾病、經濟特困等重點學生做好預警與關注。
3.堅持工作規范。各學院要按照學校要求規范開展安全教育工作,將教育活動落到實處,真正起到教育警示作用。各學院、各班級在開展學生安全教育時,應做好過程性記錄和資料保存工作。請各學院于4月8日上午10:00前將學生返校情況匯總表上傳至學工檔案系統“235405”欄目。
學生工作處
2019年4月3日